关于2017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享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协议医疗机构、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合政办〔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享受…
安徽法律法规
关于2017年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享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协议医疗机构、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合政办〔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享受…
关于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2017】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13号)精神,经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就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通知如下: 我市参保居民在三级、二级、一…
关于2017年印发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4月25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
关于2017年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实施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17年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
关于2017年开展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
为减轻参保职工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5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巩固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意见》(皖人社发…
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有关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7号)已于2013年9月1日实施。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更好地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办法…
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公务员局,省直各单位:鉴于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结构发生了变化,为更好地执行我省机关事业单位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政策,以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3)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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