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日前,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7〕19号),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
福建法律法规
福建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日前,福建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7〕19号),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五个档,分别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技工院校、各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07号),从开发教材、规范管理、细化措施…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全省“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的通知
福州市司法局,龙岩市司法局,南平市司法局,宁德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莆田市司法局,泉州市司法局,三明市司法局,厦门市司法局,漳州市司法局:经厅党委研究决定,由省厅牵头在全省9个设区市、84个县(市、区)建设“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经过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确定最低工资标…
《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
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
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劳动保障信用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5号)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待遇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全省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
关于2016年印发《福建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号)等规定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社厅、财政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对我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批复意见,经省…
关于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薪酬和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分配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 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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